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市民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太原市民政局

  二、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太原市民政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太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市民政局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的方式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下载电子版《太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三)申请的处理流程

  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申请电话:4250363

  通信地址:太原市半坡西街26号

  邮政编码:030002

接待申请时间:工作日内

  附:太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太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所需的政府信息

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  电子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具体用途                                       

类型: 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相关信息其他

费用免除理由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有其他经济困难的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使用指南:

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 申请人(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民个人申请免除收费的,请提供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