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

编码

类别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SX-TY-MZ-QZ-0001

行政强制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第三十六条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市民政局

市县两级

SX-TY-MZ-QZ-0002

行政强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第二十八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市民政局

市县两级

SX-TY-MZ-QZ-0003

行政强制

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国务院令628号修订)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市民政局

市县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