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古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公告
时间: 2020-09-29 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属违法行为。
经查实,古交市方圆教育培训学校违反了此项规定,古交市民政局决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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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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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交市方圆教育培训学校 |
52140181MJY280138D |
高奋丽 |
古民罚字[2020]第001号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0年7月24日 |
古交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