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换届
时间:2019-07-26 来源: 市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换届 |
法律依据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以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社会团体届满后应进行换届选举。 |
办理条件 |
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申请材料 |
1、换届报批表;重大事项备案表; 2、会议议程; 3、本届工作报告; 4、本届财务报告; 5、根据新的章程示范文本修改的章程草案及修改章程的说明; 6、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7、选举办法(选举及会费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并差额选举); 8、选举监事会, 9、其他有关材料。(新的理事会成员名单、秘书长以上人员情况简介、上届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
申请受理机关 | 太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
办理流程 |
一、拟到期换届的社团,召开理事会研究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社团应于召开大会前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报上述材料。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换届的意见 四、社团召开换届大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到会监督指导。 五、换届大会召开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 理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登记和新一届负责人备案手续。 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社团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负责人填写); 2、大会通过的章程; 3、章程核准表; 4、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5、会费标准表决情况备案表;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太原市半坡西街26号511 |
联系电话 | 0351-4250669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