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内设机构 >> 太原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太原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5-03-31       来源: 太原市民政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机关科室

  

 

 

  

  

 

 

科长

  

 

 

联系电话

  

 

 

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安监科)

  

 

   

负责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办理党组日常工作事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基建维修、信访、民政信息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李颜麟

  

 

 

4250363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承担机关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民政系统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


 

 

 

 

 

4250362

  

 

 

规划财务科(内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4250025

  

 

 

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市属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4250127

  

   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救助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法制化建设。依法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承担省市财政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刘宏伟

  

 

 

4191873

  

   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区域设立、撤销、界线变更、更名等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调解县(市、区)之间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及标准化处理工作,指导城镇路标、门牌编码和农村地名标志设置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更新、管理,汇编行政区划资料,编印太原市地名典志图录。

  

 

 

焦智勇

  

 

 

4250024

  

会事务科


  

 

 

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丧葬改革,加强公墓监管,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指导殡仪服务和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


  

  杰

  

4610063

  

 

养老服务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曹兴国 

 

 

4250339

  

 

 

         老龄工作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温  静

  

 

4190798

  

    慈善和儿童福利科


 

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负责全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的认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


高  娟

  

4251018

  

        政策法规科

   (离退休人员工作

     科)


 

 

承办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普法宣传以及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编辑民政政策法规信息, 为民政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定期汇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清理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610096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

 

  

 

  琳

  

 

425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