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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测算办法

临时救助测算办法

申请受理程序及部门

临时救助月份测算

临时救助标准测算

一般程序:依申请受理,申请人填报《太原市临时救助一般程序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辖街办(乡镇)提出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街办(乡镇)提交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紧急程序:对于遭遇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伤害的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实行紧急临时救助。街办(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先行救助,填写《太原市临时救助紧急程序审批表》待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材料。

 

救助月份=(家庭年支出—家庭年收入)/(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

1-2倍,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

2-3倍,给予2个月临时救助;

3-4倍,给予3个月临时救助;

4-5倍,给予4个月临时救助;

5-6倍,给予5个月临时救助;

6倍以上,给予6个月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一般救助期限为1-6个月。家庭遭遇极度困难需适当提高救助额度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级困难群众领导组个案处理。

 

临时救助标准=低保标准*家庭人数*救助的月份*核减系数。

针对不同救助人群,采取核减系数法,确定救助资金。

一类救助对象核减系数为1;

二类救助对象核减系数为0.6-0.8;

三类救助对象核减系数为0.3-0.5。